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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清政府推行“新政”

作者:云舞  2008-07-01 14:48  复制 收藏引用  查看文章来源
 1902 年 1 月 7 日,西太后一行从西安回到北京。美驻华公使康格记述道: “当西太后乘舆经过使馆人员站立的阳台时,她在轿中欠起身来,以非常和 蔼的态度向他们回礼”。1 月 28 日接见各国使节,“召见从头到尾是在格外 多礼、格外庄严和给予外国代表以前所未有的更大敬意的情形下进行的;这 件事之所以特别值得注意,乃是因为这是西太后第一次在召见中公开露面”, 而不是在纱幕后面。2 月 1 日复接见使节夫人。她对那些经受过围困之苦的 夫人们“表示出极大的同情”,“一边和她们说话,一边流泪。”①西太后对 洋人的态度前踞后恭的变化,反映了她因列强容许自己继续执掌政权而决然 “结与国之欢心”,愿为效劳的卑劣心态。
  同样让人惊异的是,3 年前曾亲手将戊戌维新打入血泊之中的西太后,此时也打出了“维新变法”的旗号,特令推行“新政”。其实,这是反映了 经过义和团运动之后,清政府不可能照旧统治下去了:其一,帝国主义既推 行“以华治华”的政策,一个过于颟顸腐朽的封建朝廷并不符合其利益。它 们要求清政府有所振作,以便能承担起代理人的职责。总税务司赫德告诫清 政府说,“认真改革才是最好的办法”,并为之拟定《更新节略》,②正反映 了此种要求;其二,清政府的国家机器已运转不灵,衰朽已极。事实证明, 其军队不仅不足以抗击外国侵略军,甚至无力镇压像义和团这样的农民起 义。其财税制度也已千疮百孔,不仅有列强操纵海关税,地方督抚且各行其 是,截流财税。清政府财政拮据,难乎为继。而在庚子之役中,南方汉族督 抚竟然违抗朝命,联合发起“东南互保”,更暴露出统治阶级内部满汉矛盾 的表面化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削弱。整肃朝纲,加强国家机器,已成清政府维 持统治的当务之急;其三,清政府虽重返北京,但其昏聩腐朽与丧权辱国的 行径,已大违人心。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特别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已 日渐兴起。同时随着 20 世纪初年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原遭压抑的资产阶级 上层要求变法的呼声也重新高昂起来。清政府为笼络人心,抵御革命,也不 能不注意改变自己顽固守旧的形象和适当满足资产阶级上层的要求。总之, 清政府推行“新政”不是出于内在的变革要求,而是为了适应帝国主义侵略政策的需要和维护自身封建统治的被动之举。当时的舆论界已经看到了这一 点:“及乎拳祸猝起,两宫蒙尘,既内恐舆论之反侧,又外惧强邻之责言, 乃取戊己两年初举之而复废之政,陆续施行,以表明国家实有维新之意”。① 清政府的“新政”,始于 1901 年 1 月 29 日在西安颁行的谕旨。它说:
  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388 页。
  ②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九),第 17,47—49 页。
  ① 《论中国必革政治始能维新》,载《中外日报》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
  “近数十年积弊相仍,因循粉饰以致酿成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需切 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 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 始裕,如何而武备始新”,督抚以上大臣当各抒己见,限两个月内奏复。4月 21 日又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新政筹划机构,派奕劻、李鸿章、荣禄、昆 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处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内外大 臣纷纷议奏,其中又以刘坤一、张之洞会衔连上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影响最大。
  1901—1905 年间,清政府颁行的“新政”,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编练新军 1901 年下诏停止武科举,淘汰绿营。1903 年设立练兵处,派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充会办大臣,铁良帮同办理。1904 年练兵 处和兵部会同奏定《新军营制饷章》和《陆军学堂办法》,计划全国编练陆 军常备军 36 镇。各省成立督练公所,由督抚兼管,设有将军都统省份,由将 军都统任督办。1905 年又成立巡警部,派徐世昌为巡警部尚书,办理警政。 筹饷“非练兵无以自强,而练兵必先筹饷”。②练兵与筹饷是“新政”的 两大重点,筹饷尤为先着。清政府既要偿付《辛丑条约》规定的巨额赔款, 又要办“新政”,财政竭蹶愈甚。为此,它百计罗掘,加捐加税。例如,1903 年便强制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用摊派法,勒令各省州县官吏每年上缴中饱浮费 320 万两;二是根据袁世凯在直隶筹集烟酒税 80 万两的谎报,命令各省认真稽征烟酒税,摊定各省每年共缴 640 万两,两项合计近 1000 万两。①此外, 巧立名目,层层勒索,无奇不有。
  废科举,兴学校 1901 年清政府通令各省书院一律改为大学堂,各府州县学改为中、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903 年颁布各类学堂章程,统一全国 学制;1905 年废除科举制度,成立学部,同时在京师设立仕学院、进士馆, 各省设立课吏馆。此外,令各省派遣官费留学生,鼓励自费游学。学成回国, 经考核后分别赏给进士、举人等各项出身。
  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1903 年正式成立商部,奕劻之子载振为尚书,并聘请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张謇等充头等顾问。其后又颁布了一些有关商务 和奖励实业的章程,如《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重订铁路简明 章程》、《劝办商会简明章程》等。在这些章程中,清政府宣布自由发展实 业为合法,承担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
  整顿官制 1901 年 7 月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派庆亲王奕劻总理外务部事务。其后陆续裁撤了河东河道总督、湖北、 云南、广东巡抚及江宁织造衙门等闲曹和重迭的机构。同时裁各部书吏及各 省府州县差役,下令停止捐纳买官。
  从表面上看,这些“新政”与戊戌维新相类,实则二者性质不同。1901年 1 月西太后在西安发出“新政”上谕时,即规定了它的性质:“世有万古 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 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即是说封建专制制度是万古 不变的,“新政”只是求在具体的统治方法上有所变通。所以它与康有为倡 变法水火不相容:“殊不知康逆之讲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
  ② 《户部复奏练兵筹饷折》(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东方杂志》第 1 年第 1 号,“财政”。
  ① 《光绪朝东华绿》(五),总 5013—17 页。
  “新政”多有名无实。练新军,糜巨费,“而兵仍虚名”;讲筹饷,外 借“新政”之名,“其实而饱私囊”;论兴学,清政府颁布的章程多,但真 正投资办实事的少。大部分学堂的兴办,经费多出自社会上的工商者和其他 阶层的人士;关于“振兴商务”,虽颁布了奖励章程,但同时民政部却奏准 开设车铺捐,将全国商铺划成九等,按等纳捐。这是旧捐税之外的新捐税, 无怪乎张謇等人啧有烦言表示反对了。而且清政府在颁布的各种路矿章程 中,以及有关的法令对国家主权和民族工商业的利益,也没有坚持保护,而 是讨好帝国主义者,因而激发了一系列收回利权的运动;至于整顿官制,撤 并了某些闲曹,实际无关大局,但它却成了满洲亲贵乘机排斥汉族官僚。实 行集权的口实。
  清政府的“新政”产生了复杂的影响,这与其主持者的主观动机并不一致:
  编就的新军在清政府镇压人民反抗的过程中虽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到后 来其中大部分为革命党人所掌握,新军反而成为发动辛亥革命颠覆清政府的 一支重要力量。为办“新政”加捐加税,使清朝原本腐败的吏治愈加腐败, 由是激起的各地人民群众抗捐抗税斗争的持续发展,又成了加速辛亥革命高 潮到来的催化剂。
  废科举兴学堂和“奖励工商”虽非“新政”的重点,但其客观影响也不容忽视,前者在教育史上有其地位,促进了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群体的产主, 而且还有助于西学新知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的传播。后者虽然多属官样 文章,但有关政策法令的公布毕竟打破了“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提高了 工业商者的社会地位,从而也有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清政府的“新政”又为野心家袁世凯扩充个人势力提供了机遇。1901 年11 月李鸿章病死,清廷任命袁世凯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次年 6 月实 授)。袁一到任,便抓“练兵筹饷”。1902—1905 年,先后编练成北洋 6 镇, 共计兵额六、七万人。又将盛宣怀控制下的大批洋务企业夺取过来,并加以 扩充。袁世凯以北洋 6 镇为政治资本,凭藉经济实力,结党营私,声势日盛, 左右了朝政。袁世凯势力的崛起,无论对清政府的命运,还是对 20 世纪初年 的中国政局,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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