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志(136)

亚洲丛林中的猎手——丛林猫默认栏目 2008-05-14 18:51
  丛林猫又叫狸猫、麻狸,体形比家猫大,体长60—75厘米,尾长为25—35厘米,体重大约为3—5千克。全身的毛色较为一致,缺乏明显的斑纹,背部呈棕灰色或沙黄色,背部的中线处为深棕色,腹面为淡沙黄色。四肢较背部的毛色浅,后肢和臀部具有2—4条模糊的横纹。尾巴的末端为棕黑色,有3—4条不显著的黑色半环。眼睛的周围有黄白色的纹,耳朵的背面为粉红棕色,耳尖为褐色,上面也有一簇稀疏的短毛,但没有猞猁那样长而显著。
  在我国,丛林猫分布于内蒙古、新疆、四川、云南、福建、西藏等地。在国外,还见于东外高加索,里海西岸,中亚,小亚细亚,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巴勒斯坦,阿富汗,克什米尔,印度,斯里兰卡,尼伯尔,中南半岛,埃及等地,共分化为8个亚种。我国有2个亚种,分布于新疆的是指名亚种,分布于其他地区的是西南亚种,比指名亚种的尾巴略长,耳朵背面的红棕色显著,头骨略窄。
  丛林猫栖息在沿河、环湖边的芦苇或灌木丛,海岸边海拔较低的森林地带,或具有高草的树林、田野,以及海拔2500米以上的山区,有时也到村庄附近,但不见于热带雨林中。它虽然也是夜行性动物,但多在早晨和黄昏以后外出活动,白天也时常可以见到。巢穴建在石块的下面等较为干燥的地区,也利用獾类的弃洞。它的嗅觉和听觉都很发达,善于奔跑和跳跃,能攀树,常用尿液标记领地。主要以鼠、兔、蛙、鸟为食,也吃腐肉和果实,特别喜欢捕食鹧鸪、野鸡和孔雀等雉鸡类,偶尔也潜入村庄盗食家禽。性情凶猛,敢于同家狗进行搏斗。
  丛林猫在春天发情,雌兽的妊娠期大约为66天。每胎产2—5仔,但通常为2仔。初生的幼仔身体被有棕色的细绒毛,四肢和尾巴的末端还具有清晰的棕黑色条纹。可以人工饲养和繁殖,能与家猫交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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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杨受成捐善款千万赈灾默认栏目 2008-05-14 15:24




这是成龙大哥和杨受成先生今天去为这次地震受灾群众捐赠善款时候拍摄的

作为成龙家族艺人成龙大哥和杨受成先生这次又给我做了榜样和楷模

希望大家也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受灾地区的人民早日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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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见的昆虫介绍默认栏目 2008-05-12 16:43
虻虫是双翅目,虻科昆虫。完全变态。入药的虻虫为雌成虫虫体。五、六月份可到牧场捕捉,用沸水烫或稍蒸,然后晒干。生用或炒用。具破血逐瘀的功效。用于血滞经闭、症瘕积聚、跌打损伤等症。
金凤蝶属鳞翅目凤蝶科,完全变态。金凤蝶广布于全国各地,春、秋两季捕捉其幼虫(茴香虫)以酒醉死, 焙干研成粉。本品的功效在于温中散寒,理气止痛。可治胃病, 小肠气等。
  斑蝥是鞘翅目,芫菁科昆虫。完全变态。夏秋时捕捉,放入罐中闷死,晒干。同时去头、去足、去翅。生用,或与糯米同炒至黄黑色,除去米将虫体研成末使用。具攻毒蚀疮、破血散结之功效。自古以来将虫干燥研成粉末,作为药用(发泡剂、利尿剂),用于痈疽、顽癣、狂犬咬伤等症。斑蝥体内含有强烈的斑蝥素,毒性很大,外用能使皮肤起泡,故有攻毒蚀疮功效。如《仁斋直指方》称,治痈疽肿硬不破,用经加工后的虫体研成粉末与大蒜捣膏,使用少许贴上,脓出即去药。《医方大成论》说,用斑蝥21只、糯米一勺,分三次炒,炒后去斑蝥,以米为粉,空腹冷水调服,治狂犬咬伤。又如《中药大辞典》方,用鸡蛋抠一小孔,放入已加工好的去头、去足、去翅的斑蛰一至三只,烤熟后去掉斑蝥,每天食蛋一只,治肝癌、胃癌。但使用斑蝥药物时,不论外用或内服,均应遵医嘱,切切不可自做主张使用,因斑蝥的毒性太大。
  九香虫是半翅目,蝽科,属不完全变态类陆生昆虫。药用为干燥全虫。冬春两季捕捉后放入罐内,加酒盖紧将其闷死(或用沸水烫死),取出晒干或烘干,或用文火微炒即可用。具行气止痛,温肾助阳的功效。可治脘闷腹胀、胁肋作痛、胃脘疼痛、肾阳不足等症。
马胃蝇属双翅目胃蝇科,其幼虫生活在寄主的胃里。体中等大。长9一18毫米。全身密布黄褐色或黄白色的长绒毛,强壮之蝇类。眼大有单眼。触角细,在面沟内,触角芒无毛。喙短,口器退化。胸有软毛,小盾片大,缺后小盾片。翅大,亚前缘脉及径脉各支均贴近前缘脉,中脉向后伸展至后缘,有时向下弯曲,但从不向上,臀脉1A达翅缘;翅顶横脉消失,腋瓣小形。腹部长而尖、卵形。雄蝇腹尖;雌蝇产卵管大而突出。卵稍成三角形或有柄,胶于毛上,以尖端向下,两个或多个聚集一处。
  幼虫体长12至18毫米。圆筒形、前端稍尖,末端较前端大很多;有二对口钩。体躯各节环生一二列短刺。幼虫经常寄生于马、驴、骡等家畜的消化道内,但也有寄生于犬、兔及人的胃内,故称“胃蝇”。有时幼虫侵入人的皮下,幼虫在皮下造成曲折的隧道,在外表可以见到隆起的条纹。
  马胃蝇寄生于马、驴、骡的胃中。成虫外观似蜜蜂。体长16-20毫米。飞行缓慢,产卵于马的前腿、肩部、胸部及腹部等处的毛上。卵细长、淡黄色,经10-14日孵化。
  幼虫居于毛上,当马舌舐取皮毛时,其细毛状幼虫由舌唇而传人口中,由此侵入组织,以达于胃。常以坚硬的口钩钩附于胃壁,取得营养,在胃中经过夏秋冬季,到明春排出体外。蛹化于泥土中,经3-5周才羽化。我国西北、内蒙古为最常见;分布于世界各地。
虻科昆虫属双翅目,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虹。东北林区俗称“瞎碰”或“瞎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 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下颚阔叶状;下颚须2节,片状有毛;上颚强大;下唇或喙直而短或有细长者。胸大有毛。翅大透明,或着色彩。亚缘室二个,后室五个,基室大形,臀室一般封闭,前缘脉围绕全翅缘,腋瓣大形。足强壮,胫节有时扁阔,中胫有二距,后胫有时缺距,有爪垫及爪间突。腹部宽有毛,扁形、7节,交尾器隐蔽。卵长针状,产叠成块并盖以胶质,易被黑卵蜂类所寄生,往往被误认为三化螟卵块。
  幼虫稀有陆生的,一般为水生或半水生,纺锤形。除一小头外,11节。每节有一隆起环,以便移动,末端有一呼吸管。肉食性,捕食小动物。
  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雌虻每次数分钟,即能充满血液于腹部。温血动物,包括人类在内都受其害。东北林区,有时能飞快地,袭击颈部露出部分,啄取大块皮肉而逸去。据报道,小型虻咬伤一次失血可达40毫克,最大型的虻,如虻属、瘤虻属的某些种类则一次可使动物失血200毫克。曾记载一头家畜在一个夏天可失去100毫升的血。不仅如此,某些虻还能传播牛羊等家畜的炭疽病。 我国西北的骆驼及南方的牛马的伊氏锥虫病,就是由虻传播了原虫所致。虻还可传播边虫病、土拉伦斯热等。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
  西北是我国主要牧区之一,初步报道该地区的虻类有32种(邓国藩,1959)。北京及其邻近地区共计有虻18种。
  本科早曾报道已知2500种(Essig,1942),现知约3500种,分隶于200多个属。我国已有记录的近200种(1976)。
潮湿的夏日夜晚,逼人的暑气混杂着药物蚊香的气味、电蚊香片的气味、杀虫剂的气味……有些人可能缺了这全副“武装”就根本别想在夏日安睡,因为他们好像天生就是吸引蚊子的“磁铁”。可是还有些人从来就不会遭蚊子的打扰。那么,为什么有些人偏偏天生就是“为蚊子准备的美餐”呢?
  科学家们从很早以前就发现二氧化碳对蚊子有很强的吸引作用, 但是,仅仅是二氧化碳还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因为事实表明毕竟蚊子更爱叮咬人们的手臂和腿脚。因此,二氧化碳的作用固然不可忽视,但是皮肤肯定还释放了其他对蚊子更充满诱惑力的物质。
  科学家发现蚊子对一些混合物的反应非常剧烈,在他们所实验的346种物质中有三种特殊化学物质的混合在实验中每次都能吸引90%的蚊子。而伯尼尔发现他自己的胳膊和手却只吸引7只蚊子。“而有时候将30种物质混合蚊子却一点都不被吸引”,伯尼尔说。但是,在这项实验中科学家们始终没有发现任何可以100%吸引蚊子的引诱剂。
  研究人员还发现可以释放出类似人的体味的混合物对蚊子有更高的吸引力。但是,这离制造出更好的引诱剂还差得很远。因为引诱剂必须得比在它附近的人体对蚊子更具吸引力才能达到效果,伯尼尔等人说“接近人体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我们到现在还无法做到。”
  (1)疟疾 疟疾这种病是由疟蚊传染的。 疟疾又称瘴气。据1935年卫生署的调查,在瘴气盛行的区域里,居民血液内有疟原虫的占50%,患恶性疟疾的占72%。1936年江苏皋县因患疟疾死亡二万人左右,1876年开凿巴拿马运河时曾因黄热病及疟原死了无数的工人,以致1889年不得已而停工。后经昆虫学家解决了蚊子的问题才得以继续完成运河工程。1930年远东热带病医学会的报告指出:泰国每年死于虎口约50人,而死于疟疾者达五万人。
  蚊子是怎样把病原传入人体的呢?当疟蚊吸食患有疟疾病人的血液,也把其中的疟原虫(疟疾的病源)吸进体内。它们再咬人时,疟原虫又从蚊子的口中注入被咬者的体内了。十天以后,疟原虫开始在接近皮肤的血管内出现。它们在患者的红血球内繁殖,分裂成大量的小原虫,这些小原虫破坏红血球并释放一种毒素。每个小疟原虫又侵入其它红血球而继续繁殖,使得病人体内疟原虫和毒素越来越多,引起患者发冷和发烧。得了疟疾的病人首先发冷,全身抖个不停,但体温表测验体温是高的。大约经过一小时,病人才觉得发烧,这时体温继续上升,三、四小时之后开始出汗、体温下降,再过几小时病人觉得松快,病好象过去了,其实这时小原虫已侵入新的红血球,又开始繁殖。当疟原虫再次破坏红血球而出时病人又发病而形成第二回合。除非获得适当的治疗否则这种发作将有规律地继续下去而令人痛苦不堪。疟疾给人类造成的损失是相当大的,病人身体衰弱,工作效率低,严重时还会丧失生命。目前用药品已可治疗和预防此病,但最好的办法是消灭传染这种疾病的蚊子--疟败。
  流行性乙型脑炎 这是一种由滤过性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也是由蚊子传带的,这种病又叫日本乙型脑炎,普通都把它叫做大脑炎。患者有发烧、头疼、呕吐,抽风、昏睡、昏迷等现象。治疗上没有特效药品,所以病死率相当高。
  蚊子咬吸了合有本病毒的人或动物的血液后,经过一个相当时期就具有了感染性,再叮咬没有免疫力的人时可以使被咬者发病。传染这种病的蚊子叫库蚊和伊蚊。防治本病的发生与流行除注射疫苗、防治传染外,必须大力进行灭蚊,消灭传播者。此外,库蚊和按蚊还传播丝虫病(象皮肿)。
  消灭蚊子是保证人的身体健康,避免疾病传播的关键。怎样消灭蚊子? 蚊子的-生经过卵, 幼虫(孑孓),蛹、成虫四个时期。蚊喜欢把卵产在清水中,如小河水,雨水洼、水塘、池沼、稻田及山涧流水等处;在温暖的季节里,卵大约三天就可孵化为孑孓并开始吃水里生长的极小的微生物及原生动物等。它们靠着身体尾端的两个气孔靠近水面吸取空气。孑孓经过蜕皮,最后停止吃东西、活动减少而变为蛹。大约两三天后,蛹又来到水面蜕去皮而羽化为成虫(就是蚊子)飞出来。雌雄交配大多在清晨或傍晚,先是雄蚊围绕矮树顶,屋檐、窗口或空旷处成群结队地飞,雌蚊看准机会加入队伍,在飞行中很快进行交配。雄蚊只吸草汁,花蜜过活,不吸血。雌蚊在交配后必须吸血(人或动物的血)卵才能发育成熟,所以只有雌蚊才能传播疾病。雌蚊饱吸一次血能产一次卯,一生可产卵六至八次,每次200-300粒,所以早期消灭一只蚊子,等于消灭了几百只,上千只。知道蚊子的生活史与繁殖场所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应用这些知识大力灭蚊。蚊子的幼虫最易扑灭,因为孑孓必须生活在水中,如能填平低地,疏导积水,经常清理存水的器血,孑孓无处生存,灭蚊就一定会收到好效果。家中为避免蚊子传播各种疾病,门窗最好装上铁纱或细密的纱布以阻止蚊子飞进。在房内四壁、天花板及各角落可喷洒灭蚊剂。床上使用蚊帐,避免睡着后蚊子叮咬。同时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堵树洞,填平水坑,低地,使蚊子没有繁殖场所。
  虱子的成虫和若虫终生在寄主体上吸血。寄主主要为陆生哺乳类动物,少数为海栖哺乳类,人类也常被寄生。虱子不仅吸血危害,而且使寄主奇痒不安,并能传染很多重要的人畜疾病。由虱子传播的回归热是世界性的疾病,这种疾病的病原体是一种螺旋体。虱子的寿命大约有六个星期,每一雌虱每天约产十粒卵,卵坚固地粘附在人的毛发或衣服上。八天左右小虱子孵出,并立刻咬人吸血。大约两三周后通过三次蜕皮就可以长为成虫。虱子一生都是寄生生活。人们由于接触可互相传播。回归热的传播是它咬人后,被咬部位很痒,人在用力抓痒时,会把虱子挤破,它体液内的病原体随抓痒而带入被咬的伤口,人们就此得病。防治回归热最好办法是消灭虱子;如果我们常用热水肥皂洗澡,并时常换衣服,注意环境卫生,身上就不会长虱子。如已长有虱子,可以用药杀死。有虱子的衣服可用开水煮。毛发内有虱子就要把毛发剃去。
跳蚤的身体虽然只有芝麻粒那么大,可是它吸起血来却是那么凶残。吸血是成蚤摄取营养的唯一途径,只有吸到足够的血量,跳蚤才能交配、产量。不同种类的跳蚤一天内吸血的次数和吸血量各不相同,有一种头蚤24小时的吸血量多达13-17毫升,足足超过其体重的20-30倍,简直称得上是吸血鬼了。由于多种病原体能在跳蚤体内保存和繁殖,因此,它不仅以叮咬和吸血对人们造成伤害,而更重要的是它们传播的疾病。鼠疫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急性传染病。十四世纪鼠疫(就是著名的"黑死病")在欧洲大流行,死于这次鼠疫病的人至少在二千五百万以上,约占欧洲人口的四分之一。我国清代乾隆的1792-93年鼠疫流行,曾有诗写道:"东死鼠,西死鼠,人见死鼠如见虎。鼠死不几日,人死如折堵。昼死人、莫问数,日色惨淡愁云雾,三人行未十多步,忽死二人横截路... ..."上述事实充分说明昆虫传播的疾病对人类的危害比猛虎还要厉害百倍。
  引起鼠疫的是一种很小的杆菌,名叫鼠疫杆菌。这种茵通过老鼠身上的跳蚤(鼠蚤)传染给人类。跳蚤吸食鼠疫患者的血液后胃中充满了鼠疫的杆菌,食道被细菌阻塞。它们虽是鼠蚤,但有时亦咬人。这种带菌的跳蚤吸入血时血液因食道被细菌阻塞无法入胃而从口部回流到被咬人的身体里,鼠疫细菌就在这时随同进入人体,使人患上鼠疫。跳蚤在吸食人血时还可能把粪便排在人的皮肤上,其中也合有大量鼠疫细菌。因为被咬部位发痒,搔痒时会将鼠疫细菌带入微细的伤口,也能使人染上鼠疫。
  跳蚤身体极小,身上有许多倒长着的硬毛,可帮助它在寄主动物的毛内行动。它还有两条强壮的后腿,因而善于跳跃,能跳七、八寸高。雌虫把卵产在有灰尘的角落、墙壁及地板的小洞里,也可产在动物身上,随着动物的活动而落地或迁移。卵白色,大约四、五天就孵化出白色无足的幼虫,幼虫以灰尘中的有机物质和跳蚤的粪便作食料。两星期后幼虫吐丝和灰尘粘结成茧并在其中化蛹,再过两星期跳蚤就从茧里出来了。如果跳蚤碰到动物,马上就吸血危害。有所以消灭跳蚤要把墙壁和地上的孔洞用石灰或泥填平,经常打扫保持干燥和卫生。也可喷洒杀虫药消灭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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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蜥蜴类:科摩多巨蜥默认栏目 2008-05-12 16:42
科摩多巨蜥又被叫做“科摩多龙”,体长为2一4米,体重可达100一150千克,是世界上现存的最大的蜥蜴类动物。它的头大而扁长,身体肥硕而扁平,颇似鳄鱼,因此又有“旱鳄”之称。全身的颜色主要为深褐色,有的还有灰黄色的斑点,头部几乎完全是黑色的。粗壮的颈部承受着带有深裂的大嘴的头部,颈的四周有层迭的橙黄色厚皮,略微褶皱下垂,肩部有橙黄色的“披肩”,背脊为深褐色或栗色。从头至尾都有红色斑点的鳞片覆盖,到尾部形成一个带形,看上去就像色彩斑驳的“迷彩衣”。它的两只大眼闪灼逼人,带着凝滞的目光。嘴形扁阔,巨大的颚上长有26颗长达4厘米并向后弯曲成锯齿状的利齿,橙黄色的长舌裂成两片,经常从嘴里伸出来,远远望去拾似熠熠闪动的火焰,所以有人说它能“口吐火蛇”。四肢粗壮有力,善于挖掘洞穴。在脚趾上有锐利的长爪,能帮助牙齿将食物撕成碎片。尾巴很长,几乎等于身体和头部的总长,尾的根部比较粗大,向尾端逐渐变细。在爬行时,龇牙裂嘴,长尾后拖,气势汹汹,令人望而生畏。
  科摩多巨蜥主要栖息在印度尼西亚东努沙登加拉自治区西端一个名叫科摩多的小岛上。该岛南北最长为40公里,东西最宽为20公里,面积为520平方公里,只有唯一的一个居民点——卡姆邦克村,那里居住着大约200名居民,他们以棕榈叶作屋顶的高脚架屋为居所,以捕鱼和采集野果为生。岛上气候干燥炎热,最高温度可达45度。山峦起伏,危岩耸立,溪涧纵横,有茂密的森林和草地。此外,在与之邻近的佛罗勒斯岛的西部和林雅、巴达等两个岛上的森林中也有少量分布。

  科摩多巨蜥主要在陆地上生活,喜欢在有树木的山坡上、河流或小溪的岸边挖出很深的洞穴,以躲避酷热或寒冷,吃饱之后便躺在里面休息。它的幼体还会爬树,平时常栖息在树上,但体态肥胖的成体却只能“望树兴叹”。它也不怕海浪,常在水边沙地或浅水处漫步,取食一些被海浪冲上岸来的鱼、蟹和软体动物,有时还会以其高超的游泳技艺远游到500米外的小岛上去觅食。事实上,科摩多巨蜥是一种残忍的食肉动物,它的食性很杂,幼体主要以昆虫、小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为食。成体除了吃一些雏鸟、鸟卵和昆虫外,主要捕食野猪、鹿、羊、猴等大型哺乳动物,甚至连体重450千克的水牛也不会轻易放过。不仅如此,它有时还会伤害人类,曾经有2名到岛上旅行的人被它吃掉。科摩多巨蜥的食量很大,平均每天要吃6一8千克食物。体重为100千克左右的鹿,只要3一4小时就可以被数只科摩多巨蜥吃光。

  科摩多巨蜥是爬行动物,行动十分笨拙,怎么能够捕到野猪、野鹿、羊、猴等行动迅速的哺乳动物呢?原来它的听觉虽然很迟钝,但视觉和嗅觉都很敏锐,采用的是捕食方式不是依靠狂奔猛追,而是“守株待兔”,从而弥补了动作迟钝、不善奔跑的缺陷。每天黎明,它从洞穴里爬出来,首先躺在裸露的岩石上取暖,吸收早晨阳光的热量,当太阳晒暖了身体以后,才开始去捕猎食物。当它探查到猎物的踪迹之后,就象一尊雕塑似的伪装起来,几小时不动地在呆在一个地方。只是偶尔略微抬起爪子,或者露出分叉的舌头一一高度灵敏的味觉器官,耐心地等待着猎物向它靠近。

  一旦机会成熟,它便缓慢移动,逐渐向猎物靠拢。当两者之间的距离缩短到1米左右时,它便猛地一跳,以惊人的速度袭击猎物,并且用锋利的牙齿紧紧咬住猎物,直到咬死猎物为止。有时候,巨蜥接近猎物时用它那钢鞭似的尾巴向猎物猛扫,打倒之后便上去牢牢地咬住对方的颈部,然后尽情享用。
  如果不能捕猎到活的动物,它有时也吃动物的腐尸。进食的时候,它常用腿来帮助嘴巴将猎物撕成肉块,然后将肉块整个吞下,并不咀嚼。在群体中,一般最大的个体往往挑选最好的食物,其他个体吃剩下的食物,而体形最小的个体得到的食物也最少、最差。平时,体形较小的个体也十分惧怕体形大的个体,因为如果当没有足够的食物的时候,它们就会毫不客气地吃掉自己的同类。因此,对于科摩多巨蜥来说,其真正的“天敌”就是它们的同类,因为在它们栖息的科摩多岛和另外三个附近的岛屿上没有其他猛兽生存,当地的眼镜蛇的毒牙也咬不透其坚硬的鳞甲,所以它们堪称岛上是最凶猛的动物,除了同类以外,什么都不怕。

  科摩多巨蜥为卵生动物,雌性每年7一9月产卵。在产卵前,它先在比较干燥的山丘上挖好深达数米的洞穴,然后将卵产在里面,每窝产卵5一20枚不等。它的卵很大,颜色为白色,呈椭圆形但比较软,大小为100×70毫米,卵重约200克。在地热的作用下,卵的孵化期长达240—250天。因此,幼体要在翌年四月才能孵出。刚出壳的幼体的体长为9厘米,体重为100克左右。幼体的成活率很低,可能仅有百分之十几能够活下来。科摩多巨蜥的寿命一般在40年左右,最高的也可以活到10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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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龙:中生代空中霸王默认栏目 2008-05-09 13:17
  不同的翼龙类其飞行能力是各不相同的,有的飞行能力相当不错,它们之所以有如此好的飞行能力,在其飞行中,除了身体的各个部分具有很好的协调之外,与其两翼本身的结构也有很大的关系。翼龙类的两翼由坚固的翼前缘所支撑,而其翼前缘是由前肢骨和特别加长的翼指骨所构成。既然它们能够飞行,光依靠翼前缘是不够的,它们必须还应有一种组织与翼前缘共同来司飞行功能。
  大家知道,在现生的脊椎动物中,能够真正在空中飞行的,只有蝙蝠类和鸟类,而鸟类是依靠其翅膀上的羽毛来飞行的。蝙蝠是依靠其翼膜来飞行的。化石证据表明翼龙类也是依靠其翼膜来飞行的。翼龙类和蝙蝠类的两翼的外形,看起来极为相似,所以,通常把翼龙类的翼比作蝙蝠类的翼。
  但是这两类动物的翼,无论在翼的宏观结构上,还是在翼膜的微观构造上都完全不同。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把它们的两翼构造及翼膜结构一起向大家做一介绍。翼龙类的前肢特化为翼,第Ⅳ指的每一指节都加长形成飞行指,第V指退化。前肢和加长的第Ⅳ指共同构成坚固的翼前缘,从体侧发出的翼膜连接在体侧、后肢及翼前缘之间形成飞行翼,整个翼膜中无其它骨骼支撑。而蝙蝠类的翼也是由体侧发出的翼膜连接前后肢及躯干构成,但是,它们的翼膜中有伸长的掌骨及Ⅱ,Ⅲ,Ⅳ及Ⅴ指骨支撑,翼的牢固性大大加强,因此它们的飞行能力,相对来说应该比翼龙类的要高些。
  一些科学家如(斯丢迪埃尔和凯文?帕甸)对蝙蝠类的研究结果显示了不同种类的蝙蝠,其翼膜厚度大为不同,大约在0.02毫米至0.06毫米之间,其组织层由背腹表皮层和围绕中心皮下组织的真皮组成。在蝙蝠的翼膜中,存在弹性纤维(由隶属于肌肉的弹性蛋白质和骨胶原结合而成)是个公认的事实。
  这些弹性纤维在翼膜中所形成的网控制着翼膜的拉张力,且具有柔韧性。很明显,这些特征对于飞行是很有利的。由于在翼龙类中翼膜的结构纤维难以保存为化石,所以翼膜中结构纤维的成份还不太清楚。帕甸认为,它们可能是由鳞片或者类似鳞片的物质进化而来的角蛋白。它们刚柔结合,与膜腹面的纤维表面分布一致,这种由弹性皮膜和硬纤维组成的复合结构的翼膜,类似于复合材料,如玻璃纤维,其抗损坏能力当然要比单一成份强得多。同时结构纤维对于把翼表面产生的空气动力传递到翼前缘起着重要作用。
  虽然对于结构纤维的成份众说不一,但是翼龙的翼是由皮膜和纤维复合而成,这是毫无疑问的,这种复合体比任何一种物质本身要相对坚硬得多。在翼龙类和蝙蝠类的翼膜中,其纤维束的排列方式是不同的,在翼龙类的翼膜中,这种既具抗张度又具弹性的结构纤维束,垂直于前肢和手掌,但与翼指呈锐角相交。蝙蝠类的翼中,其纤维束主要呈横向和斜向分布。在翼的后部区域,这些弹性纤维呈平行于翼的后边缘分布,以达到用来拉紧翼的目的。它们的方向和功能恰好与翼龙类翼膜中结构纤维的相反。这两种动物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在翼膜受到损坏时所处的不同命运。
  可以想象,在飞行过程中,若它们的翼膜一旦受到破坏如被撕裂或穿孔,对它们将是个灾难性的打击。对于蝙蝠类来说,由于它们的翼膜中有指骨支撑,在飞行中不会受到明显的损坏,即使受到损害,也有机会修复。但对于翼龙类来说,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它们的翼膜中无骨骼支撑,一旦某一部分遭到破坏,将会导致整个翼膜的破坏,对其飞行来说,这将是致命的。翼龙类两翼的这种结构特点,决定了它们只能在空旷的地带(如海岸边,湖边等)生活的习性,对于大型的翼龙类,它们不可能生活在丛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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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的演化默认栏目 2008-05-08 17:23
  大多数天文学家认为,月球和地球是太阳系的同一个区域内形成的。它们的原始物质是气体与尘粒,混在一起的就叫作“星子”。空间中的无数星子由于碰撞,逐渐形成较大的星子。大星子又逐渐吸引周围的星子而变得更大起来,这一过程叫作“碰撞吸积”。最大的星子后来形成地球及其它行星,而较小的形成月球。月球刚形成时很热,覆盖月面的是由炽热的熔岩构成的岩浆层,逐渐冷却后形成现在的月壳。大约距今46~42亿年前,月壳上古老的山地已经形成。大约距今42~39亿年前,月球遇上了大规模的陨星袭击,大的撞击形成了主要的月海盆地,撞击时的溅射物堆集成山脉。在陨星雨减弱以后,月球内巨大的熔岩流喷出月面,流进从前被陨星撞击形成的盆地中。熔岩在那里凝固,逐渐形成暗黑的平原。月海的熔岩不是在一次火山活动中喷出的,它们是在近10亿年时间内不断从月球内部流出的。结果,月海的表面上交织着纵横交错的熔岩物质。距今31~8亿年前,又形成了大量的月坑,溅射物形成的辐射纹消失。距今8亿年前又产生一些年轻的环形山,它们有明显的辐射纹。月球演化的最后阶段是寂静的时代,这就是人们现在所看到的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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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敬佩的一个人默认栏目 2008-05-08 17:12
  我的爸爸现在是一名银行的大堂经理,他上学时曾经是一名格外优秀的学生。只要一说起我的爸爸,我心中的敬佩之情就会油然而生。 
  我的爸爸胖胖的、高高的,脸庞白白的,总是笑眯眯,不管看到谁,没说话就先笑起来。爸爸的性情虽然暴躁,但从不打我,总喜欢用他那双大手来抚摸我。   
  爸爸跟我说过好多次,他13岁就从老家滤马庄去市中专读书。那时候他每天早晨四五点钟起床读书,不畏寒暑,就这样坚持过来。当时的生活环境和我现在的可没法比,爸爸那时住的宿舍都漏风,下雪天,雪花都能飘进来。但是艰苦的环境练就了爸爸坚强的意志。爸爸因为学习特别好,得过很多荣誉,我们家里有一个大抽屉,里面装满了奖状和证书。也正因为这样,爸爸被分配到建行,直接当上了会计师。   
  我非常喜欢看我爸爸给别人讲解问题。爸爸也非常热心,只要你问他问题,他就把知道的全告诉你,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事。那天有一个叔叔找到爸爸说:“最近股市很红火,你能不能帮我推荐一些基金呀?”爸爸说:“没问题,给你买了,保证你今年大丰收!”于是就拿出指数单千挑万选给叔叔挑中了八支基金,让叔叔买了下来。过了一个月,那个叔叔兴冲冲的找到爸爸说:“你选的真准,这一个月我就挣了3万快块钱了,太谢谢你了!”“你不挣能行吗!我每天晚上都看指数,眼睛都出血丝了!”爸爸笑眯眯地说。听着他们的洽谈,我从心里敬佩爸爸敬业的精神。   
  爸爸一直遗憾的就是自己从没上过大学,所以白天勤勤恳恳工作,晚上有时间就读书、看报。爸爸经常对我说:“宝贝,你现在一定要好好读书,爸爸希望你既聪明又好学,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爸爸这种不断拼搏,认真努力的精神深深感染着我,摸着爸爸的大手,我从心底里爱我的爸爸,他是我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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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那修路的人默认栏目 2008-05-08 17:11
  天蓝,云飘,在这样的秋季,太阳在早晨八九点钟把它慈祥的笑容洒满我家门前的街道。   
  远处,工人又在修路。望着工人们弯上弯下的背影,仿佛触动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我不禁想起一个人来。   
  陈伯是我们这条街道的一个住户,六十多岁了,他个子不高,有点驼背,总穿着粗布做的衣服,脚丫总拖着一双破旧的棕色塑料拖鞋。这些就是我记忆中对他的印象。在我眼里,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这得从我家门前的街道说起。   
  那街道的水泥,是十多年前铺上去的,这十多年来,经货车、汽车、摩托车的压迫,路面早已“疲惫不堪”,左车道多了个坑,右车道陷了个洞,车辆行使时,车轮就在路上玩起跳跳板,车身一上一下,呵,看着就滑稽,但没有一个人有修路的念头,除了陈伯。  
  他好像每天都有很多时间,可我看他一刻也闲不了。他每天都在跟王大爷借板车,去外面兜了一圈后,车上就载了些水泥和沙土回来,把货卸在路旁,然后满头大汗地回家去拿铁锹,开始他感兴趣的铺路工作。与其说他在修路,倒不如说他在和着水泥填坑。实际上也如此。一次,我好奇地站在离他两米多的地方(怕他弄脏了我的衣服),观察他的“工作”。他先在地面洒了洒水,然后拿起铁锹,用力地插在水泥堆中,左手把铁锹柄往下推,拔了出来,又放了一小堆水泥,接着,他弯下腰去,拎起水桶,把水倒在水泥堆成的坑中,搅匀,又加进些沙,继续和水泥,之后把和好的水泥往坑里填,再用木板压平,一个坑填好了。他又继续和泥,继续填坑,我站在一旁,注意到那双大大的、粗糙的手,那皮已有皱纹,指甲缝里净是黑色的泥,那是双洗不干净的手啊!我抬起头,看到了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陈伯,你不累吗?流了很多汗呢。”“不累不累,这活儿轻松,我不累。”说罢,他朝我笑了笑。  
  这样的工作,陈伯每天都在重复着,也引来了一些叔叔阿姨的闲言闲语:“没事找事干”“假好心”……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排斥陈伯为街道填坑的工作,但我注意到,路上的坑一天比一天少了。渐渐的,很多人也都注意到了陈伯为街道作出的贡献,一些人还凑了钱给陈伯作水泥费,一些热心的邻居还经常帮陈伯拎拎水。陈伯脸上经常笑开了花,他心里一定也乐开了花吧,他的“工作”终于有人认可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路面多了一个坑,陈伯就填一个,填好一个,过几天下雨,又多了一个,又继续填……直到两年前,就再也没看过陈伯的身影。我问了问邻居,谁也不知道。他大概搬家了吧,还是被子女接走了,或是……我总在猜想着。但是,陈伯在街道填坑的身影却印在了大家的心中。每当大雨过后,路面有多了几个坑时,大家总会不自觉地说一句:“陈伯在就好了。”大概大家早已习惯街道上有这样一个身影了吧。  
  这两年来,街道上的坑越来越多,街道终于合资请了一支工程队,彻底来修路了。陈伯下岗了,当我在为丢了修路的工作而惋惜时,却又感叹,其实陈伯都不住这里了,我已有两年没见过他了,不知他是否还在忙着其他“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否在另一地方,也有他修路的背影呢?  
  微风拂过脸颊,小鸟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着,工人师傅的机器还在响着。当我昂起头想往前走时,远方,好像出现了一个人,那个在我记忆深处,老实、热心地修路人。我顺着方向,往前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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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不息的老奶奶默认栏目 2008-05-08 17:10
  在我脑海中有很多的事,不少以被流水般的时光冲的模糊,可却有一件事使我怎么也忘不了。 
  在一个贫困的家庭,这家里的儿媳生下一名男婴,这本是喜,可到了贫困的家就变成了忧。无疑这男婴的出生使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再加上家里的顶梁柱——儿子天天游手好闲,儿媳万般无奈之下与他离了婚,自己回了家,没想到他却不知悔改,变本加历,反而越来越过分,生活的重担落在了老奶奶的身上,老奶奶已经到了古稀之年了,只有靠捡垃圾为生,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老奶奶有她布满老茧的双手颤抖的数着“1元,2元,3元……” 
  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老奶奶百天如一日,以十几元的微薄收入维持着生计,渐渐的,小孩长大了,需要读书了,他觉得十几元的收入是仅仅不够的,于是起早贪黑的捡,终于达到了30元,于是她每天都这样。 
  有一次正值大暑天,他捡着捡着就来到了小店,店主看她衣着破破烂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把一些硬纸板送给了他,她抬起头,摇摇头:“我不能要你们的施舍……”   
  正是这句话,在我耳边重复想起,是啊!一位古稀老人能说出如此自强不息的话,真是了不起!我们应好好反省反省,应该好好孝顺老人,不要到古稀之年还不让他们安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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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搞笑同桌默认栏目 2008-05-08 17:09
  我在小学六年中,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同桌,有的沉默寡言,有的废话连篇;有的积极活跃,有的沉闷无比。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我的搞笑同桌——邓。 
  邓是一个挺爱惹事的男孩,整天就是一副不理世事的模样,唯独对搞笑特别感兴趣,常常会在我面前说一些笑话,逗得我前俯后仰。      由于他整天都说笑话,笑料多得我记也记不过来。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次,一次是在一天的语文早读课上,老师因参加一个会议没来,他见无人监管,便开始蠢蠢欲动。我正读得起劲儿,只听他说了一句:“这样读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换一种读法呢!”我当时没太在意,继续读那篇《荔枝》,当读到“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一一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时,忽然听到了身边邓夸张的朗读:“这是一种比海棠小不了多少的大果子,居然每个都很干净,有的还好了皮。只是让母亲一一画上了疤,磨得肮肮脏脏。”我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赶紧用书挡住嘴巴,免得别人听到。还没等我缓过气来,邓又开始了朗读。原本是一句“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被他给“篡读”成“知道老人家洗了一百遍才洗得这般难看”。我再也忍不住了,捂住肚子,把脸埋进书里哈哈大笑起来。好险老师不在场,不然可被他害惨了!  
  邓的搞笑神功不仅仅表现在早读堂上,还表现在课间。记不清是哪节课下课时,他闲着无聊,对自己头顶上的电风扇产生了兴趣(我们俩就坐在电风扇的下面)。他突然冒出了一句:“把英语书丢到旋转的电风扇里面去,看会不会被打飞。”说着便嬉皮笑脸地跑过去开了电风扇,而且开的是最大挡。(在这里偷偷曝个光,邓挺讨厌学英语,所以才会想到这个怪实验。)呼呼呼——风扇吹得我们的头发“龙飞凤舞”。我当时有一种想看热闹的心理,所以没有制止,相反还想看看他到底敢不敢把书扔上去。只见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书包中抽出了英语书,在确定不会砸到其他人的情况下,他将自己的英语书刷地抛向了电风扇。瞬间,只听咔咔一声响,他的书被电风扇击到了对面。我再也控制不住胳肢窝里的大笑虫,嘴巴差点就脱臼了!只见邓满面红光地走到对面捡起书,一边捧着它一边感叹:“谁叫你乱跑?现在知道后果了吧!我的小乖乖!”“哈哈哈……”我笑得直不起腰了。小乖乖?我的天呀!  
  现在虽然我们已经不是同桌了,但他的搞笑事迹仍然让我在回想之时忍俊不禁,或许在我老了以后,我还会想起这位让我常常笑得泪水都出来的搞笑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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